>>>> 消費者李女士因認為在北京蘇寧易購銷售有限公司購買的熱水器存在質量問題,以產品責任糾紛為由將該公司訴至法院,要求退還熱水器貨款6448元并賠償損失76730元。
>>>> 原告李女士認為,本次事故的發生是因為熱水器產品缺陷造成漏水,導致其房屋、家具、門損壞,也導致樓下房屋損失,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其可以向銷售者主張賠償。
2019年4月8日9點41分,海淀法院網“新聞中心”頻道“案件快報”欄目發布文章稱:消費者李女士因認為在北京蘇寧易購銷售有限公司購買的熱水器存在質量問題,以產品責任糾紛為由將該公司訴至法院,要求退還熱水器貨款6448元并賠償損失76730元。
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李女士訴稱,2014年6月14日,李女士從北京蘇寧易購銷售有限公司購買了一臺熱水器。2018年12月29日,李女士家中無人,小區物業電話通知其房間跑水,李女士趕回家后發現是熱水器內部漏水,將房屋浸泡,造成其房屋內門、家具、地磚損壞,還造成樓下兩名住戶房屋屋頂、墻地磚等損壞。樓下鄰居多次向李女士主張賠償。事件發生后,李女士多次找熱水器的廠家要求賠償,但都拒絕賠償,只同意更換熱水器的機芯。
原告李女士認為,本次事故的發生是因為熱水器產品缺陷造成漏水,導致其房屋、家具、門損壞,也導致樓下房屋損失,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其可以向銷售者主張賠償。
4月8日,海淀法院網以“稱熱水器漏水浸泡房屋,消費者訴‘蘇寧易購’索賠”為題,發布了上述信息。
文章稱:“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圖文來源:海淀區法院網,廚電行業資訊整理發布,轉載請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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