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認監委關于發布防爆電氣、家用燃氣器具等產品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機構制定決定的公告》(下稱《公告》)正式發布。《公告》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強制性產品認證機構、檢查機構和實驗室管理辦法》(質檢總局令第65號)和《認監委關于開展防爆電氣等產品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機構指定工作的公告》(認監委2019年第13號公告)有關要求,現對防爆電氣、家用燃氣器具等產品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機構指定決定予以公告。”
公告指出,對該指定決定有異議的,可在公告發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認監委提出申訴或投訴(請注明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家用燃氣器具3C認證:指定3家機構和16家實驗室
強制性產品認證,又稱CCC認證(簡稱3C認證),凡列入目錄內的產品,沒有獲得國家認監委指定認證機構的認證證書,沒有按規定加施認證標志,一律不得進口、不得出廠銷售和在經營服務場所使用。對家用燃氣器具產品,上述公告共指定了3家機構和16家實驗室作為其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機構。
指定的3家機構是:中國質量認證中心、北京鑒衡認證中心有限公司、中國市政工程華北設計研究總院有限公司;指定的16家實驗室是:廣州海關技術中心、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浙江方圓集團檢測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山東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國家燃氣用具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佛山)、江蘇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寧波市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合肥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國家燃氣用具質量監督檢驗中心、鑒衡國質(廣東)檢測認證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市燃氣設備計量檢測中心有限公司、國家日用金屬制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沈陽)、北京市公用事業科學研究所(北京市燃氣及燃氣用具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紹興市質量技術監督檢測院。 指定機構的認證范圍各有不同
對上述指定的家用燃氣器具產品3C認證機構,認監委也明確指定了其業務范圍。
3家認證機構的業務范圍為“家用燃氣器具”,這三家認證機構為中國質量認證中心、北京鑒衡認證中心有限公司、中國市政工程華北設計研究總院有限公司;
16家實驗室中,指定業務范圍為“家用燃氣器具”的有9家實驗室,即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浙江方圓集團檢測股份有限公司、國家燃氣用具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佛山)、江蘇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國家燃氣用具質量監督檢驗中心、鑒衡國質(廣東)檢測認證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市燃氣設備計量檢測中心有限公司、國家日用金屬制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沈陽);
廣州海關技術中心、山東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紹興市質量技術監督檢測院等3家實驗室的指定業務范圍為“家用燃氣灶具、家用燃氣快速熱水器 ”;
合肥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北京市公用事業科學研究所(北京市燃氣及燃氣用具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等2家實驗室的指定業務范圍為“家用燃氣快速熱水器、燃氣采暖熱水爐”;
成都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寧波市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等2家實驗室的指定業務范圍為“家用燃氣灶具”。